本报讯(记者石朕)日前,市法院执行局29名执行干警前往沙河口区鞍山路附近一处房屋,开展房屋强制腾退行动。
在申请执行人孙某与被执行人路某房产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中,市法院为将房屋交付到申请执行人手中,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腾退房屋。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,市法院在依法向被执行人路某送达执行通知书、张贴腾退公告后,路某拒不腾退,并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极不配合,态度恶劣。在多次劝说无效情况下,市法院依法决定对其采取强制腾退措施,并第一时间召开调度会,针对本次腾退房屋屋内物品数量较多、现场情况复杂多变的情况,制定了全面细致的腾退行动方案。
案涉房屋位于沙河口区鞍山路附近,面积160余平方米。经过两周充分准备,市法院29名执行干警前往房屋现场,根据现场情况和行动方案分成物品清点组、现场秩序维护组、后勤保障组、指挥调度组和突发应急组,各司其职,将各项物品清点完毕。
在市公证处公证员和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监督下,在司法警察、医护人员、搬家公司、开锁公司共同努力下,执行干警历时10个小时,直至晚上11时,将13辆搬家厢式货车物品在警车护送和公证人员监督下送达指定地点,完成此次腾退,将价值190万元房屋交付给申请人。为体现规范执行和阳光执行,此次行动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,并运用执行指挥单兵系统,将现场情况实时传送至执行指挥中心。